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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以来,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服务中心联合宁波海事局梅山海事处走进宁波舟山港主要港区,开展船员劳动权益保障联合执法检查。截至6月26日已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2次,现场宣讲了劳动保障和海事方面的法规,让船员劳工“安薪”。
在宁波宸堃烨船务有限公司货船,执法人员对照《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清单》,查阅文件、现场巡查和船员访谈等多种形式,对船员最低年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和休息时间、休假等方面内容进行细致检查,并实地探勘船员的工作及生活起居舱室、厨房餐厅、娱乐和医疗舱室、驾驶台和机舱等场所。宁波市北仑区劳动监察执法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将以本次联合检查为契机,继续探索劳工条件检查联合执法,进一步积累检查经验、提高检查水平、形成执法合力,切实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航运业是“自贸区+港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22年6月14日,宁波市北仑区人社部门与宁波海事局穿山、梅山和大榭3个海事处分别签订《<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协作机制》,标志着北仑片区全面建立了履约协作机制,实现了区域全覆盖。
目前,人社和海事部门已建立完善双方联席会议机制,不定期开展工作会议和业务交流会议,对执法监管情况进行阶段性分析研判,并充分应用数字化改革成效,加强劳动用工智慧监管,完善欠薪平台功能,突出宣讲等源头治理,切实维护船员的合法劳动权益,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于2006年出台的综合性海事劳工公约,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该公约主要规范了船员任职资格、就业条件、招募和安置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在船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明确了船东应对船员承担的责任、成员国应履行的职责等多方面的内容,旨在为船员争取更好的工作环境,实现船员体面工作和生活。该公约于2016年11月12日正式对中国生效。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是督促落实《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的一个重要手段。
开展座谈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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