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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18日,忻州市已提前发布招标计划263条,新规运行良好、效果显著。1月6日,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印发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发布招标计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1月15日起在全省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按照《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建设实施的由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应当在首个招标公告发布30日前发布项目招标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招标人)、项目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招标内容或范围、预计开始招标投标活动的时间等内容。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便于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充分做好投标准备工作,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质量,推动工程建设项目顺利组织实施,进一步增加了忻州市招标投标的市场透明度,这是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又一有力举措。
本报记者 陈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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