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汴围湿襟录》序
兹入闽取道兰江,会白君持所辑《湿襟录》丐余序,盖汴围实录也。白君汴人,曩佐张参政幕,目击其变,故能缕悉。先是,司理黄公仲霖有《誓肌漫纪》,汴茂才张宁生有《汴围纪略》,李熙亮有《汴围日记》,皆有以裨余闻所不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时宏光元年乙酉(八月)朔(1645.9.20),周亮工栎园书于白鹿山房(今浙江金华兰溪市)。
湿襟录序
……壬辰(顺治九年/永历六年,1652)游汴,得《汴围日记》读之。其书以事隶日,其言碎而直……今丁酉(顺治十四年/永历十一年,1657)客苔,得读白子惊凡《湿襟录》,……不佞无暇覆核,唯以白子所以名书之意进而诘之曰:……语毕,白子意犹未怿,则又为之言曰:……语毕,白子跃然起,而不佞青衫亦已点点作痕矣!
开美氏汤开士撰
《守汴日志》序
戊辰(1688)冬 ,……友人侯敬韦持大梁李君熙亮《守汴日志》一编示余曰:“此李君避乱金陵时病且革,口授其子銮,且戒之曰:‘吾三度围城中,万死一生所亲历,今虽死不忍忘。然信口追述,复语俚言所不暇计,他日有为删定者,汝其图之!’銮泣而志之,今四十余年矣。子盖校之以成李君之志。”读数过,乃删去繁复二千余言(剩余约15000字),稍加窜定。
康熙己巳秋八月七日(1689.9.19)周斯盛敬序
崇祯癸未(崇祯十六年)九月初二日(1643.10.14)大梁李光壂述于金陵旅次。
身份
《汴围湿襟录》序
白君汴人,曩佐张参政幕,目击其变,故能缕悉。
湿襟录自叙
愚一介草茅,生逢末造,遭陷在围者三。维时谬从参戎张达宇募兵,事城守,躬冒矢石者几六阅月。至汴围情事,皆所目击,略略能言。幸免水厄,脱围北渡
三月初一日……祥符县知县王燮亦于是日创立社兵,……曹门左所总社举人常惺。
十二月二十日……左所总社常惺谢病。
二十三日……王知县夜半遣人召壂为左所总社,……壂次早回见知县,遂领兵符,统左所社兵各照汛地防守(曹门至北门为汛地)
王知县行取赴京,壂辞总社,……黄曰:“李总社有豪杰之作为,有圣贤之心肠,守城视为左右臂,岂容辞去?”
*二人身份较低,不得预大事。
地点
曹门:东门之在北者
宋门:东门之在南者,亦称“东门”
土堤:距城十里。环城护堤周长八十余里(城周长四十里,考古勘察为二十里),正统至景泰年间修成,后又经翻修;城西、北还有金村堤、接冈堤、横堤
土城:旧外城也,去城五里,在土堤内。北墙或已于金代拆毁
阎家寨:今闫砦村,在横堤铺东北约2.5公里
阎李寨:今阎里寨,在繁塔东南约11公里,《守汴日志》载闯军老营驻此,似误
横地铺:今横堤铺,距明城墙西南角约10公里
青孤堆:今青谷堆村,距明城墙西北角约20公里
朱家寨:今三道堤村、刘店村之间,距北城墙七里,正对北门
马家口:今南菜园、牛庄村之间,在朱家寨西三、四里
黑罡:今黑岗口,距明城墙西北角约10公里
夏季之决
掘河淹贼
围至七月终,望援无期,坐以待毙。汴人熟知河势,见往岁黑罡上流遇决,即自贼营一路而下,适当其要。密禀巡抚高名衡随差谍者潜度河北,书约巡按严云京举事,果使卜从善大营架舟南岸,掘一昼夜,贼觉之,领兵冲散。逆贼恨甚,亦于朱塞顶冲河口,直对北门挖掘小河一道,引水灌汴,幸未大涨,止引细流至城下,深才三四尺,随溢随落,竟不为害。及将周城海河灌平,民得纲鱼充饥,贼乏(此处疑有阙文)马步不能近城一步。
(六月)十四日壬子,贼掘河口上流。
贼用千余人掘河,使逆流而上。水势缓,高不过五寸,三日流满海濠,更胜十万甲兵。
(七月)初三日辛未,闯贼怒杀主谋掘河贼。
贼恨水不能淹城,反将海濠注满,广处四五丈,深三丈余,虽欲攻城,不能飞渡。又拨万人取土填故道,因杀主谋贼。
(七月)三日,贼临城,水满海壕,阔四五丈,深三[丈]余。复驱万人担土填濠,怒杀前画策者。
先是,贼老营在阎家寨,适当黄河旧决故道,故河北诸公议决之以解困城之急,而贼亦决马家口欲以陷城。但时未入秋,水势平衍,我所决者仅没坑坎,旋为沙碛闭塞,无如贼何;贼所决者,注满城壕,城反恃以无恐,贼亦无如我何也。
*此水如何越城堤至?若城堤完好,决口之水触之必分流两边。
*李光壂、白愚记六月决河,水皆非顺流而下至城外。农民军老营驻于开封上游,官军淹贼之水若至城外,必是顺流而下,则夏季城下之水,必自农民军所决之朱家寨来。黄澍言“七月賊謡言決河,又七月至九月初旬城下俱無水”,不知何故。
九月之决
全河入汴
见阴雨连绵,秋水大涨,贼挖掘上流,坚塞东西南三面堤口,不令水分四溢,止留北面,使全河入汴。至九月十五日,督贼数万将河决开,……北门顷刻冲没,合城男妇哀号,王府士庶尽升房垣,贼亦乱窜。及至夜半,水深数丈,浮死如鱼。……其仅存者,钟鼓二楼,周王紫禁城,郡王假山,延庆观,大城止存半耳。至宫殿衙门民舍高楼略露屋脊,山货店土街素称高阜,得免沉溺,全活数千人。 按:黄河之决,虽起寇祸,实值河水骤涨。是天也,非寇也。次日在城文武登紫禁城慰王无恙,遣善浮水者过河雇舟,河北始知之。
四月二十八日丁卯,……巡抚高名衡守西门,守道苏壮协守西门。左布政使梁炳守东门,都司谭国祯协守东门。总兵陈永福守南门,开封府知府吴士讲协守南门。管河同知桑开第守北门,署军捕同知苏茂灼协守北门。推官黄澍守曹门,兼守北门。
十四日辛巳夜,河伯震怒,水声远闻。
十五日壬午黎明,水至城下,西南贼俱远遁,东北贼溺死无算。
十六日癸未,水大至。
黄推官坐城下,壂与张尔猷抱土率两营兵塞门,水从隙入,势不可扼。推官登城,壂领家丁数人于甬道上扎筏。甫完,水声如雷,冲开曹门。水高丈余,进门辄南下。……因新署在城门上,为甕川门已冲去,倘甕川一陷,衙舍俱陷。……黄推官夜半方移,移未毕,已陷矣。……是日南门先坏,北门冲开,至夜曹门东门相继沦没,一夜水声如万钟齐鸣。
十七日甲申黎明,满城俱成河洪(一作“汉”)。
止存钟鼓两楼及各王府屋脊、相国寺寺顶、周府紫金城。惟壂所居土街乃夷山顶,水及门基,门内皆干地,避水者满集。壂乘筏上曹门,中途被风阻回。
*李光壂处曹门,知东北贼被淹,或亲见其尸,故不以此次决口是农民军所为。白愚未见东北贼之没,塞堤灌城事,盖脱围后闻河北者言。复言“是天也,非寇也”,不知何故。不知夏季决河事,亦北渡后得知否?
至是暮秋,水势暴涨,加以淫雨,堤埽颓坏,贼复决之,于十四日夜波涛汹涌,水声远闻。
十五日,水至城下,西南贼望之遁,东北贼多死。
十六日,各官率两营兵塞城门,水从墙隙进,势不可扼,乘风鼓浪,声如雷,水头高丈余,坏曹门而入,南北门、东门相继沦没,……
十七日,城以内皆巨浸,所见者,钟、鼓两楼,郡藩殿脊,相国寺顶,周邸子城而已。
*李光壂记十四日夜闻水声,十五日黎明水至,十六日复大至,四门相继沦陷,依次为:白日南门坏,北门冲开;夜间曹门冲开,东门继陷;白愚记十五日农民军决河,水大至,北门顷刻冲没,因前记坚塞东西南三面堤口等,故水一时大至,既如此,则李光壂所言绝无可能,反之亦然。周堪赓报“二水汴堤之外合为一流,决一大口直冲汴城以去”,或十五日先漫过城堤,十六日破堤冲城。然夏季决口之水何以至城下?
其它
治河奏疏〔明〕周堪赓
题为恭陈河上情形,浚筑规略,仰祈圣鉴,严敕道府诸臣实心实力,以襄大工事
崇祯十六年正月十五日(1643.3.5)奏
臣泛小艇,上下周流,探看得河之决口有二:一为朱家寨,宽二里许,居河下流,水面宽而水势缓。一为马家口,宽一里余,居河上流,水势猛厉,深不可测。上下两口相距三四里,至汴堤之外合为一流,决一大口直冲汴城以去,而河之故道涸为平地矣。
二月初七日(3.26)得旨
*李光壂未提及决口位置,白愚记农民军七月决朱家寨,未提及马家口。似乎直到周堪赓实地勘察后,方知马家口之决,先前所有撰文者皆以为只朱家寨一口决。
行水金鉴〔清〕郑元庆
李士焜疏
崇祯十五年十月十五日(1642.11.7)奏
督臣侯恂不據實入告,乃曰“河徙異變”。夫黄河效順三百年於兹矣,何無事之日則爲安瀾,賊圍未解,忽爾泛漲耶?皇上無隠不燭,恂敢於欺朦,是誠何心也。昔賊困歸德,恂之子舉人侯方夏率領家丁斬關而出,殺死守城生員數人,滿城鼎沸,遂不可守。皇上試問恂家於郡城旣破矣,家口何以獨全?臣不知其何辭以對也。恂有倡逃悞國之子,使之髙擁旌旄,能服三軍之心哉?
得旨:汴寇久稽殲勦,督鎭俱難辭咎。嚴諭屢頒,侯恂、孫傅庭正在辦賊,朝廷惟課成功,不必苛議。侯恂見遭家難,何得云獨全?
*若奏官军决河,则开封沦没,罪归侯恂;若奏农民军决河,则难免拥兵观望之罪。恂方脱缧绁诏狱,岂可再对狱吏?故黄河之决,无论贼为之,兵为之,天为之,亦止得奏“河徙異變”。
張國維疏
崇祯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11.14)奏
鎭臣劉澤清面語臣,流寇乗九月水漲,令黑蛇劉都古決河灌汴。
*何以刘泽清言流寇决河,刘源清自认决河?或前指九月之决,后指夏季之决。
黄澍自辩疏
崇祯十六年二月初六日(3.25)奏
七月間,賊謡言決河以惑我衆,然自七月至九月初旬城下俱無水。九月十四日水到城下,十六日四門齊壞,洪流萬丈,臣等方痛哭求死,遑知水所自來乎。聞按臣嚴雲京曽疏請決河,劉源清亦自認決河,皇上惟敕二臣從實回話,并責舊督臣侯恂、河北巡道楊千古各陳當日確聞確見,仍一面敕問周王及汴梁渡河士民果否十四年有決之事
*李光壂记六月十四日农民军决河,七月三日李自成杀主谋决河者,白愚记七月末农民军决河,故夏季必有水至城下。黄澍之言既相抵牾,“謡言決河”一句,更不知何故提及。观其行文,十四年河决之事,疑无人上报,至少开封官员无人上报,不然黄澍为何劳帝敕问,而不请即阅旧报?
河之決也,開封推官黄澍脫身抵京,進守汴至苦疏,帝令議叙,擢御史。給事中陳燕翼攻之,謂決河灌賊皆其謀。澍以巡按御史嚴雲京嘗疏請決河具疏申辨,給事中李永茂因劾雲京,而其同官光時亨、劉昌先後言河決有因,請治首事,乃命撫按確核。於是河南廵按御史蘇京核奏始末,言雲京爲禍本云。㑹國亡,雲京竟獲免。(《明史藳》)
是年九月,河決入渦河。先是,四月,闖寇李自成圍汴,決河灌汴,水但遶城隍而已。九月十七日夜雨大風,河自朱家寨南決,壞汴北門及曹宋二門而出,南入於渦。(《河南通志》)
*若得蘇京核奏始末疏,惑许可解。
茨村咏史新乐府(卷上)〔清〕胡介祉
咏史新乐府六十首自序
……今圣世敦崇前代,南北陵寝保护有佳,且特命儒臣开纂修明史之馆,次第将告成。某村野不文,其敢预论断之末,亦聊以存是非而抒发己见耳。题曰《咏诗新乐府》,体则依古,而辞则创今,不敢以诗史自居,亦不敢以乐府相袭云。
决黄河
十五年,贼久围开封,城中食尽,人相食。周王先后捐库银百二十万两,复捐禄米万石以养兵。国廪空虚,宫人咸有饥色。城北十里枕黄河,巡抚高名衡、推官黄澍等守,且不知引河水环濠以自固,更计决堤灌贼。九月河决,贼侦知之,先移营高处,然亦沉其卒万人。河流直冲汴城,势如山岳,自北门入,穿东门出,流入涡水,水骤长二丈,士民溺死数十万,巡抚以下官悉乘小舟至城头。周王府第已没,从后山逸出西城楼,率诸王及宫眷露栖城上雨中七日。督师侯恂以舟迎王,及巡抚、推官黄澍从王乘舟夜渡达堤口,诸军列营朱家寨,贼乘高据筏以矢石击汴城北渡者,城中遗民尚存数万,贼浮舟入,尽掠以去。河北诸军以炮击之,夺回子女五千余人。旧河故道清浅不盈尺,归德隔岸在河北,邳、亳以下皆被其灾。汴城佳丽甲天下,贼心艳已久,前后三攻之,士马死者无算,积憾矢必拔,常怀灌城之谋,顾以子女珍宝山积,不忍弃之水族。至是乃自决,人民庐舍净尽,惟断垣矗水上,数堞隐见而已。黄澍以守御功召对,特授御史,即拨银十万两,令澍赍往,以三万赐周王,余分派宗室及被难饥民。
决黄河,决黄河。开封城内翻白波,开封城外青陂陀。本拟决堤灌贼垒,围城一解扬凯歌。谁知灌城不灌贼,河伯逆命当奈何?贼早移营据高处,移营未毕回盘涡。资粮甲仗了无损,平沉万卒亦已多。可怜此城佳丽甲天下,珍宝山积当费十万牛车驼。若论子女不啻以亿计,尽付水族漂泊风浪愁青娥。中有诸王与宫眷,城头露宿那复分寝吪。天犹助虐降淫雨,七日不止悲滂沱。督师舟迎仅得免,达官何幸相从尽出无偏颇。遗民数万栖山顶,夜半复听军声过。贼兵官兵故皆在,彼争此夺寻干戈。乃知斯民遭末劫,一死已定逢百罹。死贼死兵等死耳,不若滔滔逝者犹得洁身清白罔或蒙疵瑕。吁嗟贼围已三合,婴城据守功难磨。沉河始终不下贼,吏议宁畏朝廷苛。乐哉司李俨列柏,惠文柱后冠峨峨。一官百万生灵博,溟漠那顾干天和。何必奇谋驱大贼?但夸妙计决黄河。
*非常诡异的一点就是,每种记载里面“贼侦知”,反应都是移营(后来又出现“反决”报复之说)。且不说城西有无容得下“纵广约十五里”营地的高地,既然侦知,为何不去打断官军的决河进程?
*贼三攻开封,所图者财色,这似乎是所有记载者共识,可能正发轫于围城中人。如此或可解释前未决河之因,然言及后复决河之因,各家又口径不一。
一些思考(某些地方与前文相冲突,没办法,脑子处理不过来了)
1、六月决河是人为的。九月要么是官军决的,要么是自然决的。
2、农民军决河只能在六月,且一定决朱家寨,不可能两口并决;九月不可能决河。
3、如果六月只是农民军决河,而官军未破坏堤防,那么九月的决河就一定是官军所为。
4、官军六月决河,不可能决朱家寨,不太可能决马家口,最可能决马家口以西其它位置。
5、如果九月是官军决河,官军一定是马家口、朱家寨并决,且六月,官军要么破坏过马家口,要么破坏过马家口以西其它位置,而农民军可能没决过河。
6、如果九月是自然决河,那么六月,官军一定没在马家口以西决过河、且决马家口未遂,而朱家寨一定被农民军决过。
关于1、和2、
六月,官军只要是淹“贼”,就不可能决朱家寨,因为即使这样能淹到,水也要流经北城墙,与其冒此风险,不如挑更西的位置决口;农民军要淹城,最好决朱家寨,因为它正对开封北门,相距仅七里,且很难淹到自己——不过,第一次河决后,农民军一部在城东北扎营,即第二次河决被淹的“东北贼”,如果九月决朱家寨,这一部显然是最好的执行者,或者至少不可能不知情。
关于5、
如果朱家寨六月就决过,那该次决口只能是农民军所为。如果朱家寨九月才决的,首先不可能是农民军所为,其次,如果是官军所为,那他们一定同时决了马家口(不然“西南贼”根本淹不到),且反映出官军已经不顾守城者死活了。
九月既是官军决河,则不再考虑六月堤防决口或遭破坏处,有自然复决之可能。六月或农民军决朱家寨,或官军决马家口,或官军决马家口以西;或官军决马家口/马家口以西不成,农民军反决朱家寨。
关于3、
既然六月农民军决朱家寨,而马家口等地堤防未遭破坏,九月若自然决河,仍必自朱家寨,而此口绝不能与先于后于马家口决,或与之齐决。
关于4、
为何六月官军决马家口可能性小?因为这里仍处在“贼营”下游位置,且离城墙太近,就算“汴人熟知河势”,在此决口能淹到“贼营”,水也要流经西城墙外,与其冒这样的风险,为何不决马家口以西其它位置?既然“往岁黑罡上流遇决,即自贼营一路而下,适当其要”,为何不干脆就决黑罡口呢?至于说马家口决河真能只淹“贼”不淹城,也不是没有可能。但别忘了,九月河决,马家口、朱家寨水“至汴堤之外合为一流,决一大口直冲汴城以去”,如果说是朱家寨之水流向西,与马家口之水汇合,那么合流一定是由城西流向“贼营”位置,而决不能直冲北门。所以,必定是马家口之水流向东,合朱家寨之水冲城北,这自然不像能淹到“贼”的样子。
关于6、
既然九月为自然决口,若六月马家口以西堤防遭破坏,口必自此决。既未自此决,则此处绝不可能遭破坏,而马家口必遭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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