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首日。16时许,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张凤春来到信访组,担任“接线员”,接听群众举报电话,耐心回答群众诉求。
打电话的是东环城路上一小区居民,主要反映小区内建筑垃圾占用车位问题。这位居民是在媒体上看到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的举报电话后,抱着试试看想法向督察组反映问题。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马上转办给长春市有关部门,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有关处理情况会及时向您反馈。” 张凤春一边认真接听、耐心询问,一边示意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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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断电话后,张凤春叮嘱督察组信访组工作人员,一定要热心接待群众来电,耐心听取群众呼声,认真对待每一个举报问题,及时移交督办,尽快解决困扰群众的问题,为他们创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据了解,为全力做好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整改工作,我市建立了信访案件分类转办体系,针对接件、派件、催件、审件、报件等环节,集中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实行案件现场转办。各县(市) 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选派人员,每日现场受理认领案件,并实行首办负责制。强化案件办理审核把关机制,分类转办小组分析研判后,明确主办、协办单位,确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不折不扣地如期整改、落实到位。
接到信访举报案件后,市工作协调组将立即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转交,相关市直部门将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
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
督察进驻日期:2023年7月31日~8月19日
专门举报电话:0431-81963217
专门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A454号邮政专用信箱
邮 编:130000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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